Friday, April 29, 2005

榆林拒絕擺放女同志小冊子IV

維護家庭聯盟的廣告聲明,雖然不直接與「榆林事件」有關,但感覺上是一個延續。

關於「榆林事件」,其實仍想做個回應,但卻不知何時方下筆。

******

維護家庭聯盟刊廣告 反對政府同性戀民調
《明報》.20050429.A12

維 護 家 庭 聯 盟 收 集 了 逾 萬 個 團 體 和 個 人 簽 名 , 今 日 在 部 分 報 章 刊 登 4 版 全 版 廣告 ( 刊 A30 至 33 版 ) , 反 對 政 府 進 行 有 關 同 性 戀 的 大 型 民 意 調 查 , 包 括 研 究 市 民是 否 支 持 政 府 修 改 法 例 。 有 份 參 與 的 明 光 社 表 示 , 同 性 戀 議 題 目 前 仍 極 具 爭 議 , 當局 不 應 立 法 處 罰 不 同 意 同 性 戀 的 市 民 。

明 光 社 總 幹 事 蔡 志 森 表 示 , 共 收 集 了 9800 多 名 個 人 及 370 多 個 團 體 的 簽 名 。 他 說, 同 性 戀 在 當 前 的 社 會 仍 具 爭 議 , 而 同 性 戀 者 的 權 益 目 前 已 受 到 基 本 保 障 , 故 無 必要 採 取 立 法 的 手 段 。 聯 署 又 強 調 , 性 傾 向 歧 視 立 法 有 可 能 會 分 化 社 會 和 破 壞 家 庭 。

他 說 , 政 府 不 應 以 同 性 戀 是 天 性 和 無 法 改 變 為 前 設 , 去 進 行 調 查 和 立 法 工 作 , 因 現時 仍 有 人 對 同 性 戀 有 一 定 保 留 , 擔 心 法 例 會 處 罰 對 同 性 戀 抱 保 留 態 度 的 人 。


Sunday, April 24, 2005

拼呀,搏呀



香港人的拼搏精神被精英大師再一次激發出來!

為了精英大師的帽帽,香港人不惜拼呀,搏呀(迫呀,踩呀~~~)!

想起香港人也為了換購水晶麻雀,不惜拼呀,搏呀(迫呀,踩呀~~~)!

我這個人,大抵不太拼搏(事關我最怕同人迫,更不喜歡被人踩 ~ )。

起碼,我今天悠閒了一整天哩,嘿 ~

不過,剛才努力了一下,做了功課,好使我能夠回答好朋友的一條問題:「精英大師的英文名是什麼?」

答案是:Silent Witness。

不過他下一條問題便難到我了:「Silent Witness 關『精英』『大師』咩事呢?」

嗯~

Saturday, April 23, 2005

摘音:The Verve

這幾天都忙著,今晚終於可以稍作休息了。

其實草草寫了點反日,但猶豫了幾天,始於還沒有貼上;
本來昨晚有點感觸,也想寫一點中大,但又是沒有貼上;
關於榆林一事,也想綜合各方意見寫一篇,但遲遲未能下筆(其實不知會否真的下筆)。

休息,幹什麼好呢?

歌德播 The Verve,喜歡死了。

那麼,我也來 The Verve。



Track 1: Sonnet
Track 2: The Drugs Don't Work
Track 3: One Day
by The Verve
From: Urban Hymns (1997)

Sonnet 及 The Drugs Don't Work,兩首曾令我流淚的作品(其實曾令我流淚的作品,不算少 ~ )。

Why can't you see
That nature has its way of warning me
Eyes open wide
Looking at the heavens with a tear in my eye

......

Dreaming about the day when I can see you there
My side
By my side

....

I stop to say hello
'Cause I think you should know, by now

*** ***

'Cause baby, ooh, if heaven calls, I'm coming, too
Just like you said, you leave my life, I'm better off dead


Friday, April 15, 2005

遊行

仍在想榆林一事的同時,也在想其他的事,當中包括最近大陸的反日。

但是,相信近日不會有時間在這裡長篇大論了。

不過,也想請大家看看一篇短文:

有賊心沒賊膽:遊行


Thursday, April 14, 2005

榆林拒絕擺放女同志小冊子 III

最新消息--

一、同志團體方面

公開論壇暨《她們的女情印記》展覽

四月十四日早上收到的電郵:

榆林書店引基督教明光社關啟文等慣常論述反過來指控同志們「逆向歧視」。

17/4/2005(日)
3:00-6:00pm
旺角行人專用區
榆林書店樓下

香港彩虹、香港女同盟會{公開論壇暨《她們的女情印記》展覽}
歡迎您來,講講對事件和立法的己見,並睇睇看......

同志組織法律界人士與維謢家庭捍衛道德之士街頭對壘,為立法保障不同性傾向人士免受歧視之戰拉開序幕!

附件為10/4/2005(日)記者招待會暨《她們的女情印記》展覽剪報圖片

版主註:本人沒空,恕暫未能將附件張貼於此。


二、基督徒方面

來自一位基督徒朋友的訊息之一:

四一七榆林買書日

榆林書店因拒絕擺放宣揚同性戀的刊物,而遭到同志組織衝擊,這實在是侵犯店主的良心自由,也干擾了小型商戶的正常運作。據說這個星期天(4月17日)同志組織還會「再來一次」(他們好像在3:00-6:00pm在旺角行人專用區有活動)。

我認識榆林的員工,被衝擊當天,她覺得很害怕,我聽後也很難過。同志組織的霸道令人憤慨,我跟幾個基督徒朋友商量,覺得基督徒熱愛真理與和平,不應以任何偏激的手法作出回應,所以我們決定發起「四一七榆林買書日」,以歡笑回應霸道,以買書支援榆林!

鼓勵大家那天懷著一顆歡喜快樂的心去榆林書店買書(總店在旺角西洋菜街38號2樓),買書時告訴榆林的員工:「我們是來支持你們的,不要擔心,要開開心心!」

若買書時正好遇上同志組織的衝擊,請記著,我們熱愛和平,不要與他們發生口角,如果你是基督徒,別人罵你,我建議你向他說:「上帝祝福你!」

如果你贊成我的建議,來吧,請把這電郵廣傳。然後,星期天一起歡歡喜喜地去榆林買書,到時見!

發起人:王礽福

來自一位基督徒朋友的訊息之二:

同性戀霸權?-從同志團體衝擊榆林書店說起
洪子雲 (香港性文化學會副主席)

四 月十日一群女同性戀團體因不滿榆林書店拒絕擺放女同性戀者心路歷程小冊子,昨日一行十多人手持標語及手提攝錄機「衝上」書店,並遞交請願信,以示不滿書店 以宗教理由拒絕「性傾向平等」的資訊。雖然負責人一再表示,書店乃私人地方,多次請她們離去,但部分成員仍然在店內逗留,表示要找其顧客做問卷調查,直至 負責人表明要報警,她們才肯離去,她們並促進政府進快訂立性傾向歧視法。而立法會議員張超雄批評書店負責人是無知及歧視,劉慧卿則呼籲書店應以開放態度接 納該小冊子,希望大家能夠互相尊重,二人又促請政府而應盡快立性傾向歧視法。

我 看畢這報導簡直大吃一驚,書店已表示所有董事都是基督徒, 行為不會超越信仰的教導,故不去推廣同性戀。事實上香港有數十間二樓書店,單單有一間因道德原故不願意去鼓吹為何亦要受到攻擊?為何在一個多元社會,不支 持同性戀也遭到議員的指責?為何同性戀者有權去選擇、推廣他們生活方式,其他人反而沒有權去拒絕進行違背他們良心的行為?甚至要立法去懲罰他們?為何香港 一些所謂「民主派」的議員會變得如此的極權?

書 店負責人已表明並非歧視同性戀者,只是不願意去鼓吹,張超雄議員隨意將他們標籤為「無知! 」、「歧視」(根據亞洲電視國際台的新聞報導) ,但他有沒有真正了解書店負責人的看法呢?劉慧卿議員說希望大家能夠互相尊重,但似乎她只尊重鼓吹同性戀的人,有沒有尊重那些不願意鼓吹同性戀的人的良心 自由呢?試問這些是不是道德歧視?若然性傾向歧視法一旦立法,豈非所有人都非要鼓吹同性戀不可?同志團體一直要求別人尊重他們,但為何就不學會尊重其他不 贊成同性戀的人,又衝上天主教堂滋擾信眾做彌撒,又衝上書店騷擾別人。這是否雙重標準呢?

最 近明光社網頁上刊登了一些性傾向歧視法引致逆 向歧視的例子,原來西方一些有性傾向歧視法的國家已有很多人因不認同同性戀而遭到懲罰,有教會因不願租教堂給同性戀者開會而遭罰款,有人因不願意租房間與 同性戀者同住而遭罰款,有人因講一些反對同性戀的言論而被解僱及取消教師的專業資格,甚至有牧師因講道中批評同性戀行為而被判入獄。看來性道德已成為現今 社會的新禁忌,若然香港一旦訂立性傾向歧視法,恐怕又再落入另類的白色恐怖氣氛中。這又是否真正自由和多元的社會呢?




Wednesday, April 13, 2005

榆林拒絕擺放女同志小冊子 II

oralhistory

關於榆林拒放《她們的女情印記》一事,除看了日不落旅客的留言外,我也看了《彩虹照榆林》、獨立媒體的一些報導和留言。

在消化這些資料的同時,我也在梳理我對整件事的看法。

可是,還沒有梳理清楚。而且,案頭上還有很多reading未看,故先在此匆匆寫下心中所想,也期望能藉此進一步整理混亂的思緒。

或者,先從我對這事的第一感覺說起吧。

星期天到過榆林,星期一便從《明報》看到這新聞。那一刻感到很愕然,同時立即咕嚕了一句:「乜榆林咁cheap o架!」並決定日後也不上這書店。

我這想法是基於:
  1. 我絕對不反對同性戀;
  2. 我對二樓書店有相當的「合理期望」(現時回想,這個期望並不合理),很大程度上是基於它是知識流通的場所以及那訊息流通架。
因此,我期望二樓書店能包容非異性戀的刊物。

同 時,我認為,「自由」包括選擇、表達自己和拒絕別人,而這一切必須基於互相尊重,尊重別人的「我」,從而「和而不同」,「求同存異」。假如,表達自己和拒 絕別人的同時,又希望別人和自己一樣,便是濫用了自由,與「任性」和「不負責任」無異。因此,我同意貓兄說:「自由唔係絕對既. 自由意味有選擇的可能. 和而不同就係咁. 咩叫reverse discrimination, 呢個就係最佳例子...」

那麼,儘管我不同意榆林拒放拒賣同性戀書刊,但我也得尊重它。當中一個很重要的因素是:它是私人公司,有揀書的權利,固然也有決定擺放什麼刊物在訊息流通架的權利。

有說訊息流通架是公共空間,我並不同意。沒有空間是絕對公共的。況且,這個空間是位於一所私營的書店裡。起碼,你要放刊物到流通架之前,還需要得到書店的同意吧?其實,要求榆林擺放小冊子的朋友們,顯然明白這一點,否則那還用(質)問店員,順手放下便不就可以麼?

是了,榆林書局是一所私營的書局。假如它有推動性傾向平等的意識,固然是一件好事。但現實似乎告訴我,要求一所私營商店以履行社會責任為首要目標好像有點不切實際,這與議員們要求大財團(如PCCW)履行社會責任(叫PCCW唔好裁員)一樣可笑。

因此,之前我對榆林有相當的合理期望是相當不合理的。同時,又如思存所說,我,作為消費者,所能做到的是減少到榆林光顧。

但要強調的是,榆林之前答應擺放《拼圖》,但轉頭就將之丟棄,是言而無信,是萬二分的不尊重別人的行為。

不 過,假如我一早知道榆林書局是基督教背景,或許,我對榆林沒有那麼高的期望(很奇怪,一般來說,我對傳揚愛的基督徒有相當的合理期望,但我又不會期望有基 督教背景的書店會答應擺賣非異性戀書刊),我對此事也就不會感到愕然了。同樣,假如同志團體也一早知道榆林書局是基督教背景,或許,它們也不會要求榆林書 局擺放這小冊子(榆林也可能不會被要求擺放《拼圖》)。就如:同志團體不會要求 「天道書樓」、教會擺放這小冊子;教會也不會派《聖經》給同志團體。因此,店員反駁彩虹行動說「我們無興趣推介他們的書,正如我們在他們那裡放一些推廣異 性戀的書籍行不行?」是不合理的,因為「正常人」不會在同志團體的地方推廣異性戀書籍(除非大家有心踩場,聊交打~~~)。

那麼,「歧視」又是否存在呢?

至於同志團體的反彈,其實是可以理解的。大抵,它們與以前的我一樣,對二樓書局有相當的合理期望,同時,它們也反對「拒絕同性戀的基督教」(我想強調的是,有些基督教會是容納同性戀)。

然而,既然我認為對書店存有期望是不合理、榆林也有揀書的權利,那麼我就不太贊同志團體上門抗議,並要求榆林開放擺放空間(這是我基於有限的資源對彩虹是次行動所得出的理解)。

或 許,在今次事件中反映,同志團體爭取的,不應是榆林開放擺放空間,而是基督教對同性戀(或非異性戀)的包容--同志團體絕對可將榆林拒絕擺放小冊子一事公 開,加強對基督教義的討論,而非強人所難,要私營書店放置它們的書刊。當然,正如上述,榆林處理《拼圖》的手法,是值得抗議的。

至於抗議手法,不少回應均認為同志團體行為過激而表示反對。事實上,彩虹一直以來便是經常被認為行為過激而惹來不少人(以我所知,包括其他同志團體)的反感。

就此,記起日前和朋友談論此事時,他提到一個不錯的論點:「示威者會否很容易被標簽為霸道……單單以言語鋤一些保守的思想/個人/團體,一般又吹佢唔脹;但如果『硬闖』,又似乎會失去支持……」

正如歌德先生說,彩虹的策略是以激進的手法,吸引大眾的注意,從而引起輿論。然而,也因此令它,甚至整個同志社群,失去支持。

其實我認為,每當你要反對你的人聽到你的聲音、看到你的行動,很多時反對你的人總會覺得你很霸道--無論你是如何溫和,或如何激進,反對你的人對你的反感很可能只是程度上的分別。

我 確信,一個人的觀念,當確立了之後,再加上千絲萬縷的利益關係,就很難改變。要改變一個人的觀念和行為,無論用什麼文化研究理論,平等公義信念之類……其 實也是很難做到。最有效的方法,就是令人們相信,你所提倡的理念是與他們的利益有關。或者,更確切地說,對他們有利 (personalized benefits)。然而,難就難在,爭取非異性戀者的權益(以至其他弱勢社群的權益),如何說成對大部份人有利呢?

運動不是一朝一夕的,不是一個行動便能完成。難聽點來說,潛然默化,也是很重要的策略。

怕又怕在,當弱勢成為了弱勢,弱勢成為了保護罩和光榮,弱勢永遠是對的。就如某些長者,依老賣老,惹人討厭,也不值得人尊重。

對不起,真的要停了。

很長氣,也很亂,草草了事,敬請原諒,也還請指正。

延伸閱讀--

獨立媒體(香港):由榆林事件談起
獨立媒體(香港):榆林書店封殺「性傾向」平等教育資訊
一班八樓朋友:彩虹照榆林(影像報導)

最新消息--

請看「榆林拒絕擺放女同志小冊子III


Tuesday, April 12, 2005

榆林拒絕擺放女同志小冊子

星期天到過榆林,星期一看到這段新聞。

不知各位對此事有何高見?

******

擺放女同志小冊子被拒  團體抗議書店歧視
《明報》 .20050411. A13

【明報專訊】「香港彩虹」不滿榆林書店拒絕擺放女同性戀者心路歷程小冊子《她們的女性印記》,昨日派員到書店遞交請願信,以示不滿書店以宗教理由封殺「性傾向平等」的資訊。書店負責人回應時指出,他們並無歧視同性戀,但希望對方尊重其「揀書」的自由,不要有「逆向歧視」。

平機會表示,暫難評論事件是否涉及歧視。立法會議員張超雄及劉慧卿表示,尊重信仰自由,但亦希望書店有容人的雅量,讓不同類型的書刊能百花齊放。

「香港彩虹」發言人煒煒表示,他們早前獲民政事務局資助,印製了數千本講述15個女同性戀者口述歷史的小冊子《她們的女情印記》,放在一些大專院校、民間組織、樓上書店及商店等供市民免費取閱,但榆林書店以宗教理由拒絕擺放,她指摘該書店封殺「性傾向平等」資訊。

「香港彩虹」昨日一行十多人手持標語及手提攝錄機「衝上」書店,向負責人表達不滿及遞交請願信。雖然負責人一再表示,書店乃私人地方,多次請他們離去,但部分成員仍然在店內逗留,表示要找其顧客做問卷調查,直至負責人表明要報警,他們才肯離去。

書店負責人:絕對有揀書權利

榆林書店負責人徐美玲事後接受訪問時強調,他們並無歧視同性戀,只是書店所有合股人都是基督徒,不希望擺放同性戀書刊,希望對方尊重他們的選擇權,不要對他們「逆向歧視」,她說:「作為私人公司,絕對有揀書的權利,我們無興趣推介他們的書,正如我們在他們那?放一些推廣異性戀的書籍行不行?如果反性傾向歧視條例通過,我們這些做小生意的書店還有『位企』嗎?」

平機會發言人何漢琛表示,書店決定擺賣什麼書籍有很多因素,難以評論事件是否涉及歧視。他又表示,近年平機會收到有關性傾向歧視的查詢及投訴保持平穩,由於本港仍未有性傾向歧視法例,他們只能把個案轉介予民政事務局跟進。


******

有興趣可續看「榆林拒絕擺放女同志小冊子 II

延伸閱讀--

獨立媒體(香港):由榆林事件談起
獨立媒體(香港):榆林書店封殺「性傾向」平等教育資訊
一班八樓朋友:彩虹照榆林(影像報導)

最新消息--

請看「榆林拒絕擺放女同志小冊子III


Monday, April 11, 2005

摘音:忙碌過後的 New Order

現時是晚上九時三十分。

感覺上是從五時準時下班後,剛剛才安頓下來。

在過去的四個半小時裡,除了吃飯和洗澡的四十五分鐘外,我不停地從事以下勞動項目:

買送及家居用品(包括強力硫磺精乙包)、十五分鐘行路返屋企、滅蟲(尚算整潔的新居近月來居然平均兩天便會出現蟑螂乙隻,有鑑於蟑螂藥餌及酒店效果不彰,在同屋蘇的指引下,決心以硫磺將蛇蟲類驅逐出境!)、煮飯、掃地、洗碗、洗衫、收衫、晾衫……等。

(記得某天有同事問我:「你不多看電視,那你放工返屋企會做什麼呢?」
我告訴她:「嗯,都會做家務o架,例如洗衫、晾衫、掃地、洗碗之類囉。」
那時積極找家務助理的她聽後說:「嘩,你做家務助理o架?」)

(o拿o拿o拿,請勿誤會,我不是說/投訴同屋沒有做家務 ~~~)

終於可以安坐於書房中。和朋友說完了三分幾鐘的電話後,想起在靜止的風裡的一篇關於 New Order 的 Crystal 一文。噢,很久沒有安坐書房聽音樂了 ~~~

於是我選了 New Order,但還沒有聽 Crystal,卻不停 repeat 著 Vicious Streak。我,累了的身軀,當音樂響起之時,感動到不得了……

我不懂寫樂評,恕我不能解釋為何喜歡這首歌。

我很想很想很想寫一篇好文章,然而雖有靈感,但奈何(現時)我真的無能為力。

我更應看書看reading,但實情是,它們仍然在案頭,等待我的關照……

(因為……起碼我現在又聽起 Crystal 來~~~)

(慘,十點啦,星期六要 present 呀……)



Track 1: Vicious Streak
Track 2: Crystal
by New Order
From: Get Ready (2001)

Sunday, April 10, 2005

摘音鳴謝:Don't Let the Sun Go Down on Me

一位的匿名讀者,在我的「執手」拙文中留言,說:「新依幅『遊樂場之日不落』好正!」

要向你說聲謝謝。不過,那不是遊樂場呢,是 London Eye 啊!而且,查實相片是在日落時拍的 …… Well, 反正太陽未完全落山,日未落,咁即係日不落啦 ~~~ (呸,帝國斜陽丫~~~)

我還未有幸親臨那兒,查實相片是 My So-called Life 的版主拍的。某一天她特意傳來兩年多前她到英國時拍而我又未看過的相片,我看到這張時呆著了。特此鳴謝。

當然,也要鳴謝幫我將相片轉為 header 的朋友。我的html技倆只屬低階,萬萬做不到這事來的。此人在我咩都唔識、唔知頭唔知路、指指點點下(例如,張相大少少,細少少,上d落d~~~),完成創舉。

很久沒播歌了,一時之間不知播什麼才好。

腦中閃過 Don't Let the Sun Go Down on Me,剛好老家這邊有,那就播這首吧。

昨天,查理斯和卡美拉成婚。同時,不時聽到身邊的人說:「都唔明點解佢咁鐘意佢。」

大概,「點解佢咁鐘意佢」,是解釋不來的。



Don't Let the Sun Go Down on Me
by George Michael and Elton John
From: Don't Let the Sun Go Down on Me (1991)

I can't light
no more of your darkness
All my pictures
seem to fade to black and white
I'm growing tired
and time stands still before me
Frozen here
on the ladder of my life

It's much too late
to save myself from falling
I took a chance
and changed your way of life
But you misread
my meaning when I met you
Closed the door
and left me blinded by the light

Don't let the sun go down on me
Although I search myself,
it's always someone else I see
I'd just allow a fragment of your life
to wander free
But losing everything
is like the sun going down on me

I can't find
Oh, the right romantic line
But see me once
and see the way I feel
Don't discard me (baby don't)
Just because you think I mean your harm
(Just because you think I mean your harm, oh)
But these cuts I have, cuts I have
They need love
(They need love, they need love)
to help them heal

Oh, Don't let the sun go down on me
Although I search myself,
it's always someone else I see
I'd just allow a fragment of your life
to wander free
Cause' losing everything
is like the sun going down on me

Don't let the sun go down on me
Although I search myself,
it's always someone else that I see, yeah
I'd just allow a fragment of your life
to wander free baby oh
Cause' losing everything
is like the sun going down on me

Friday, April 08, 2005

執手

前天上班的時候,看到老臣子同事的背影。

與往常不同的是,老臣子的丈夫在她的身邊。她丈夫的身影和走路姿勢令我認為他是典型粗疏中年後期的男子。

他倆手牽手地走著。

然後我卻想起,兩老出街的時候,絕少手牽手的。很多時我爸是走在前面,我媽則緩緩地跟在其後。他倆之間隔著兩至三人的身位。

如果我和他們一起三人行,平時走路不算快的我,也會刻意放慢腳步。然而,很多時我有意無意間還是走在最前端,我爸在中間,我媽在最後。三人之間或會隔著一至 三人的身位。在適當的時候,我會停下來,轉個身,看看兩老是否還在後面。偶而,性急的我會不孝地投訴,說「行快少少,得唔得?」之類。

前天我帶他們來我新居的時候,就是這樣子。

不過,那天晚上和他們吃飯後,我大部份時間均勾著他們的手走著,直到他們上巴士離去為止。

我又豈能忘記:

那年我媽病了,終日鬱鬱不歡。

有一天,平日不懂情趣的我爸買菜回家後,有點生硬地向我媽送上一枝花,說:「開心d啦……」

只見我媽收到那枝花時,大概心中一動,但很快又回復不樂的心情:「多謝……我知你對我好,但……唉……」

那一刻,我很感動,也很心酸。

噢,此刻想起思存的一篇文章:死生契闊

Sunday, April 03, 2005

摘詩:《自語》

我少看書,更少讀詩。

但我打從心裡,切切實實地,喜歡這首詩:

說我和她沒干係,
原不過像兩片落葉,
今天偶爾吹在一起,
誰保得明朝不要分離;
犯著去打聽人家的細底?
但你說奇不,她到東或西,
像太陽的昏暗月亮的缺,
總是那般的使我,
比自己的事更關切,更留意。

說,這是自己的願,不是勉強,
幫她的忙,為她提隻箱;
或者問一問天會不會下雨,
路上有沒有風浪。
但要是她真的說出了這話:
「謝謝你,用不著先生--
這樣關切,這樣忙,」
怕我又會像挨近了絕崖般
一萬分的失神,一萬分的慌張。

--儲安平,《自語》

上帝保佑



最近教宗在書房窗邊想發表復活節祝禱,卻不管如何努力,仍說不出話來,最後只好以手代口。扭曲的面容,反映了他身心的痛苦。

看到老人的痛苦神表,有點不忍。

同時,請恕我認為,這畫面有點奇特,令我喉嚨癢癢的。當下忍不住伸手摸摸喉嚨,想:「想說話又說不出,會怎樣呢?」想來有點可怕,身子不期然發起毛來。

然後,我聽得--

有人問:「教宗的身體近年來已經不好,明顯地他已不能勝任教宗之職,為何久久換人?教廷制度究竟是怎樣呢?權力糾紛/關係又是否一個因素?」

有人作此比擬:「教宗在窗邊發表禱文,信徒熱切仰望的情景,居然想起毛澤東在天安門演說,群眾在廣場熱切附和……教宗每次出訪,總被熱情的信眾包圍著;教宗急危,信眾也憂心如焚為教宗禱告……一切一切,都來得很『人』,好像將某人當為神……」

有人不惑:「就算教宗死了,他一定會上天堂啦,教宗喎!真的不明白,信眾為何要這麼傷心和焦慮?」

有人質疑:「也不明白,為何要假裝死亡不存在?」

想來,相信上帝的,對死亡的看法,是否有矛盾呢?一方面,他們相信天國的存在;另一方面,卻為教宗可見的死亡和離去感到憂慮和傷感(當然,他們的憂慮和傷感,也同時是發於教宗的肉體和心靈上的痛苦,以及對教宗不捨之情)。

這個疑惑,促使我去抄起書來:

沒有人知道越過死亡的門檻之後會是什麼,但如果死亡不僅僅是滅絕的話,那為死亡作最好準備,就是運用創造力,竭盡所能地活出我們的生命,去經驗和貢獻我們能力所能完成的事情。

如果我們認為死亡是簡單的、容易的,用這樣的信念來保護我們,使我們免於死亡的恐懼,如此一來,我們的生命就變得索然無味,空無一物,而關於自由的想法也失去意義。

……

如果死亡是這般美好的話,我們迫不及待迎向它,那麼我們就不會寫下美麗的詩篇,不會費神地教化孩子,沒有流傳萬世的繪畫,也沒有貝多芬的命運交響曲。自由也不會是一個需要被考慮進來的想法。

否認死亡,即是奪走了人生命中痛切的事,這導致了真正的絕望。

……

緊接著,我們感受到的是我們的文化對死亡的全面拒絕,我們的社會的確病了,在歌聲和儀式當中,它假裝我們是不死的。當受到癌症侵蝕而逐漸凋零的休伯特.韓福 瑞(Hubert Humphrey)最後一次在國會出席時,參議員們在演說中樂觀地說:「快好起來吧,休伯特,我們需要你」,他們是在跟誰開玩笑呢?當然,不會是韓福瑞, 他已明白自己僅剩下幾個月的時間;也不是電視機前面無數的觀眾,誰都清楚知道,眼前的韓福瑞即將死亡。難道議員們要欺騙的是他們自己?

……

這是怎麼樣的悲劇,讓一個人即將離開這個世界時,才品嚐到生命的滋味!

……

接受我們的有限性和必死性,將我們連結到人類全體之中,融入到人是有限的、可被征服的、是脆弱的,我們都是深感痛切的必死的人。

-- Rollo May, 'Destiny and death' (「命運與死亡」),in Freedom and Destiny
(《自由與命運》)

今早起來,得知教宗已辭世。死亡之後是否美好,上帝是否存在,相信他現在已經知道。

剛才轉頭,看到檯頭上的《明報》有這麼的一句:

教宗若望保祿二世走過叱吒風雲的一生,在盡頭處佇足回望;禱告著的曾蔭權,則在人生一個新起點急著出發。

--黎佩芬,「幕後7.10」,《明報》,2005年4月3日,D1

*****

大學三年,你大概會碰到一個天主教或基督教徒同房。她比你大兩歲,英文系三年級,自小進教會學校,爸爸是某公共屋村的小學校長,媽媽是小學教員。她有一頭金色的鬈髮,像稻草,在髮型屋裡做的,花了她半個月的零用錢。在金髮的映襯下,她典型的南方人臉孔顯得更枯瘦蠟黃,像每天黃昏排隊輪候美沙硐的人。搬進宿舍 那天,你問她的名字,她只說叫Bobo。你看到牆上陳冠希的海報,終於明白為什麼。小書架上整齊排著莎士比亞的《羅密歐與朱麗葉》,幾本村上春樹,《東京 愛的故事》漫畫全套,一本《聖經》。床上滿是 Hello Kitty和Winnie the Pooh,都是她男朋友送的。他們在教會團契認識,明年畢業,她就會跟他結婚。婚要趁早結,女人過了二十五歲就不值錢,她說,況且,他們已經拍拖七 年;大家都是成年人,有需要而忍著不結婚的話,不太健康。

每 天睡覺前,她就在床邊念念有詞。有時,她說要為你祈禱,希望你盡早認識主耶 穌。你戲謔地說你信佛,她睜大眼睛,頻說佛教是異端邪說,即使,她從未看過佛經。你說馬丁路德的宗教改革在當時也是異端,她邊塗 SK-II面膜邊說『Yeah, I know about Martin Luther King』。你有點無奈,視線開始游移……

窗外,陽光依舊,早春還在。暖風薰醉未圓湖畔的楊柳,看上去像 Twins和Boyz的男女穿著超大碼汗衫球鞋派聖經,牛仔褲襠開到膝蓋,一臉稚氣的對每一位世人說:『願主祝福你。』擴音器悠悠播放《我是主的羊》:

主領我到青草地安歇在溪水旁 /黃昏時主與我一路同行/ 黑暗夜凡是屬於主的羊都強壯/ 我是主的羊/ 青草地/ 溪水旁/ 黑暗夜/ 路崎嶇/ 一步一步隨主行……

風琴聲裡,童稚的歌聲嚴肅而堅定,像六十年代一首很流行的歌:

我們是毛主席的紅衛兵/ 從草原來到天安門/ 無邊的旗海紅似火/ 戰鬥的歌聲響入雲/ 偉大的領袖毛主席/ 指引我們向前進/ 啊嘿!啊嘿 !/ 敬愛的毛主席/不落的紅太陽/ 草原上人民熱愛您/海枯石爛不變心……

歌聲悠揚,歌者也許不知道,偉大的領袖最討厭洗澡,而且,在身上很隱蔽的地方養了很多叫滴蟲的小動物,在無產階級女友間傳播。年輕的歌聲載著天真的理想,在不同時空,複印年代。

……

一 九九六年,考完會考最後一科英語會話,我一身輕步出考場,同組的考生卻不斷向我傳教,殷切的請我參加她教會的團契。十六歲的我好奇之下,懵懂便去。那是靈 恩派的基督教會。一百多個二三十歲的信徒,在強勁的樂隊音樂下,閉上眼睛引吭高歌,男男女女舉起雙手,搖擺身體。那時候還未流行rave party,我想起小時候外婆帶我見問米婆的情形。突然,台上脫掉皮鞋的中年男人淚如雨下,跪下抽搐扭動身體,拿起咪高峰迷迷糊糊說了些話。原來那是教會 建立七周年慶典。那個男人是牧師。一九八九年香港樓價大跌,教會得以低價購入全層過萬呎的單位。為此,我們要感謝祈禱。他祈禱說了什麼,我忘了。但按牧師 的邏輯,禱文該是這樣的:慈愛的上主,我們要感謝您,感謝您在一九八九年的炎夏,讓中國人們解放軍舉起長槍開出坦克,以天安門廣場年輕學生的寶血作為祭 禮,使香港人恐慌移民,以致樓價大跌,本教會得蒙聖寵,以低價購入此美宅為聚會的聖所,宣揚上帝的福音。主啊,為此我們要感謝您!阿門!

--宋曼喬,「耶影禪夢」,《明報》,28.3.2005, D6

我想起一位朋友。

Friday, April 01, 2005

N年前的今天

四月一日,是大家的日子,愚人節快樂啊!

今日讀《最後的貴族》。四十八年前的今天,儲安平出任《光明日報》總編輯。有點天意弄人之感。

兩年前的今天,有傳聞說香港將列為疫埠。

剛好那天要到超級市場買點東西。然後我在廣源村的惠康驚訝地發現連罐頭也沒有了!

走到Bobby家前,忍不住致電給朋友,慨嘆人們其實用不著如此驚惶和脆弱。

我的話說完後,只聽得朋友說:「張國榮死了!」

因著空空如也的惠康而驚魂未定的我,喊了一句:「什麼?!」

這是愚人節另一個把戲吧,那時我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