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拒絕擺放女同志小冊子
星期天到過榆林,星期一看到這段新聞。
不知各位對此事有何高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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擺放女同志小冊子被拒 團體抗議書店歧視
《明報》 .20050411. A13
【明報專訊】「香港彩虹」不滿榆林書店拒絕擺放女同性戀者心路歷程小冊子《她們的女性印記》,昨日派員到書店遞交請願信,以示不滿書店以宗教理由封殺「性傾向平等」的資訊。書店負責人回應時指出,他們並無歧視同性戀,但希望對方尊重其「揀書」的自由,不要有「逆向歧視」。
平機會表示,暫難評論事件是否涉及歧視。立法會議員張超雄及劉慧
「香港彩虹」發言人煒煒表示,他們早前獲民政事務局資助
「香港彩虹」昨日一行十多人手持標語及手提攝錄機「衝上」書店
書店負責人:絕對有揀書權利
榆林書店負責人徐美玲事後接受訪問時強調,他們並無歧視同性戀
平機會發言人何漢琛表示,書店決定擺賣什麼書籍有很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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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興趣可續看「榆林拒絕擺放女同志小冊子 II 」
延伸閱讀--
獨立媒體(香港):由榆林事件談起
獨立媒體(香港):榆林書店封殺「性傾向」平等教育資訊
一班八樓朋友:彩虹照榆林(影像報導)
最新消息--
請看「榆林拒絕擺放女同志小冊子III」
14 Comments:
哎,這問題真真複雜,不過,榆林是一間書局,屬商業空間,是半公共空間,店主的確有選書的權利及自主的餘地,不知多少書店以不同理由不放某些書,(例如我那些被認為不會暢銷的小說),哎。榆林似乎也相當坦白了,若果它只擺妳/你的東西一天,關了歧視的門,再把東西丟棄,又如何﹖
另,很久沒見,你星期六要present? 我可以還妳u2了。
再問,有沒有買新的moby和崔健﹖
我身體好多了,謝謝問候。
你那篇執手,看後,感覺久久不散,想起我第一次拿起父親的手是他躺在病床上,昏迷時...
Cally,
我們果然很久沒見,你的留言一下子說了那麼東西。
是,這個問題很複雜。昨天和朋友談了一輪(不過,好像已忘了談過些什麼)。不過,現在想先多看一點留言(如果還有的話,嘿)。
是哩,星期六要向馬生報告paper進度。我可否告訴馬生:「我無咩進度呢?」
好啊,U2返來了。
嗯?Moby和老崔有新碟麼?實不相瞞,我半年無買過新碟……
朋友借我的老崔碟,好像還未聽,嘿 ~(我想他早料到如此,亦不會介紹老崔暫存在我家 ~~~ )
謝謝你看我的「執手」,還有如此深的感覺--真想不到哩,其實我只是順手隨意亂寫一通……
大抵,寫父母的時候,很多時都是從心而發,不加潤飾的,所以看來比較真摰吧(?)……
我是很反感彩虹行動的行為的。不是因為他們的性取向,也不因為他們的行動過激,而是他們顯示不了他們的包容性。如果社會有責任包容他們的取向,他們也需要包容別人的看法。一個健康的社會並不能互相尊重,卻以自己被歧視作借口去討「便宜」(我不知是否恰當的詞語),像細路跌落地賴地硬。
被人「媽」我都係咁講。
MISS LEE的觀點,同意到極。面係人地俾,架係自己丟。錯對非常明顯。
面對私人/商業機構的決定,
我所能想到的, 只是退回去"消費者"的位置, 減少光顧而已
(於是, 在大部分情況下, 除了增加了自己的不方便外, 都似乎改變不了甚麼)
對於彩虹的做法, (光從報導想像)我是感到有點"粗暴"的,
(然而, 她們或會認為, 在一個歧視的社會?, 那些"看不見"的粗暴每刻都在發生)
即使有時感到痛快, 但我也擔心, 這樣會否容易被對方拿住把柄,
轉移視線, 甚而倒過來進佔了受害者的位置, 公眾的認同怕也會倒向那一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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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建上個月底推出了新碟《給你一點顏色》~
(我大抵也會買大陸版, 可能要拜託經常北上的蘇~~)
(咦, 我的崔建碟都去了那兒呢~~)
謝謝大家的分享。
我本來想在此作小小的回應,談談我的想法。
但要命的是,午?時間已過,仍未寫完,而且越寫越長,很想寫下去,公司工作又十萬火急,功課又開始十萬火急。
我這個回應,恐怕要稍遲才能完成了~~
嗯嗯嗯﹖
路過,講住幾樣先﹕
1. 榆林不嬲都係一間好保守中產既書店黎架喇﹕扮攪精緻文化,勁賣「可愛貓貓相簿」;有深度小小/能夠帶起話題既書就衣世都唔多見。
2. 彩虹行動﹖算係識佢地某個core member。唔得閒,講兩句﹕佢地好偏執,同埋覺得因為社會對佢地既打壓,所以佢地要用好激既手段黎到爭取發言權,見報引起社會討論。
今晚係我個邊講呀下。
(丫,你識去我度麻﹖)
又,new order新碟好好聽喎﹗佢地真係永遠都青春無敵﹗
~goethe
榆林 vs. 彩虹一事,(可能)今晚再詳談。
回應一些「私事」先:
思存:
唔好o乍o乍 帝 o勒 ~
你的老崔碟,大概經常有小強(們)倍伴左右,應不愁寂寞,嘿 ~~~
Tale:
謝謝你的分享,雖然還未看,嘿。
Goethe:
前幾天搞了一大輪,終於去到你的新址 ~ (我之前一直好奇怪,點解你無播新歌。阿車,原來你搬左,我都唔知,嘿~)
我亦從善如流,再沒有link你的地方~
New Order 新碟……實不相瞞,我好像半年多沒有逛信和入貨了,慘....
剛看完相關的報導,過來這邊,原來也在談此事,各位看過當天的一些錄影片段嗎?
八樓放了上網︰
http://www.videopower.org.hk/
唔……對於那些向著人狂閃的相機與攝錄機,我感覺很不舒服……即使對方如何無禮、對方如何表現了歧視……還是令我不安。在是次場景中,鏡頭的暴力能被justify嗎?
當然,我知道別人會說,弱勢的位置,需要靠這些來empower自己。
但抱歉,我很有保留。處理事情的方法和態度,可以不止一種。
我是基督徒, 也不是同性戀者, 但我不怕大聲反對"彩虹行動"的做法. (不怕被人說是我偏頗的看法)
不如叫佢地去我屋企抗議! 話我歧視佢地啦... 我屋企冇買同性戀既書呀!
同樣地, 我又歧視佛教徒, 道教徒, 兒童, 老人家, 張小嫻, 瓊瑤, 安東尼奧利, 人獸交, 亂倫... (開始噙得出就噙) 因為我全部冇佢地既書!!
係喎, 話時話, 第日我有機會出書, 人地唔肯放黎賣, 我都可以話人地歧視我!
咁樣落去, 應該每間書店都會一模一樣, 一有唔同, 就係歧視!
若果公共圖書館唔肯放你d書, 你都或者可以投訴下, 因為係公共空間. 但人地自己錢, 開舖頭, 放d自己鍾意放既書, 都唔得?? 有冇攪錯?!
自由唔係絕對既. 自由意味有選擇的可能. 和而不同就係咁. 咩叫reverse discrimination, 呢個就係最佳例子...
對不起, 好似維園阿伯咁激動. (可能又有人話我歧視維園阿伯!)
還是覺得有必要補充兩句,我不認同是次同志團體的某些做法,並不代表我認為榆林是對的。我其實贊同同志團體在旺角街頭把事件經過公開,讓公眾知道曾發生這樣的事情。我亦認為他/她們應該上書店,要求書店解釋為何一而再把刊物棄掉,而非直接表示拒絕擺放。
我只是對他/她們與店員交涉時的一些手法有保留而已。或許是出於我對影像媒介展現的權力關係之敏感吧。
另,搭嗲,崔健的新碟不錯哩,前兩天在信和買的,最喜歡《小城故事V21》上、中、下三部曲,小鄧的歌作底子,加入新的元素,挺特別……這個年紀,在創作上還繼續試新?,有驚喜。
喂,嘩,你們的回應咁快呀…(謝謝啊)
我的還未寫好呀(查實已經有點意興闌珊,想草草了事)……
因為,我混亂的思緒、身邊的reading、馬生仁慈和充滿學養的面容給我很大的壓力……
(馬生,星期六我無野講到俾你聽,你會原諒我嗎?嗚嗚……)
我的小小回應終於面世,請見最新 blog 文:「榆林拒絕擺放女同志小冊子 II 」。
歡迎各位繼續留言、討論。
貓,說得好;但你提到公共圖書館嘛,其揀書品味,就只能俾十個「唉」你。
不過,話時話,作家大概都寧願圖書館不入他們的書,原因唔駛講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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