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November 30, 2004

與陳特先生對談之三:論惡、幸福及生命之偶然


chande
Originally uploaded by wychan

周:今 天我們想討論人性中「惡」的問題。這個問題,在倫理學中似乎不太受重視,因為中西倫理學都傾向強調人的正面能力,例如人有良知和道德感等,主要關心人的生 命如何能向上提升。但在現實生活中,我們卻發覺,惡真是無處不在。人與人之間,國家與國家之間,都充滿爾虞我詐,以及不同形式的壓迫宰制。人為什麼會這 樣?

陳:這是一個很大的問題。我個人觀察,不同民族都有個頗一致的想法,即認為人的自然天性,基本上 無所謂善惡。例如一個初生嬰兒,你不會用善惡來形容她。有些宗教甚至認為,沒有善惡的狀態,才是最理想的。例如《舊約》中的亞當和夏娃,本來生活在無分善 惡的伊甸園中,偷吃分辨善惡之果後,反為墮落了。由此可見,猶太人認為人能分辨善惡,並非好事。莊子亦是這樣想。他覺得人最高的境界,便是無善無惡的境 界,因此人最好能夠返回太初時代。刻意分善分惡,對莊子來說,反是人的墮落。

周:為什麼這不是一件好事?那不正正彰顯了人異於動物之處?

陳:因 為人若能超越是非善惡的二元對立,則人會處於一種和諧狀態。對莊子來說,如果人有一套分辨的系統,不斷將不同的價值和事物區分,便會有你我、真假、好壞的 對立,那自然會出現「這是你的,那是我的」之爭,也就會有「把不屬於你的東西當成你的便是惡」的結論。相反,如果沒有這種分野,世界便沒有鬥爭,人便達到 和諧完美的境界。

周:但這種想法是否過於理想?人作為有自我意識的主體,總會將自己和他人、人類和自然區別開來。

陳:這點我明白。我並非說莊子的想法是對的,我只是說明他為何會這樣想。儒家便不同意莊子,因為如果同意道家的說法,我們根本不需要文化,但人卻不能這樣。而且像你所說,人類能分辨善惡,也不全是由文化造成。

周:我覺得莊子的想法,是面對春秋戰國亂世時一種「往後退」的人生態度。面對亂世,要麼是積極面對它,要麼是逃避它,退回到自然,退回到個人的內心世界。當壓力大到一定程度,自由不可外求時,便只能內尋。儘管如此,對於世人來說,惡始終無從逃避。

陳:這 便涉及惡的根源的問題。正如剛才所說,嬰兒本無所謂善惡,但人為何會犯惡呢?這有很多不同說法。一個相當普遍的觀點,是認為人之本性,總會追求慾望的滿 足。佛洛伊德、荀子如是說,孟子亦不否認。但慾望本身無所謂好壞,因為每個人都有慾望。如果說慾望不好,那麼每個人便都不好。

但當慾望的追逐過了限度,便成了惡。當然,「限度」如何定,可以有不同解釋。例如功利主義會說,惡便是一個人的行為,危害社會秩序,傷害到人的整體利益。這是最常見的說法,它主要從外在的社會目標來衡量一個人的行為。

但想深一層,這個說法並不足夠。柏拉圖在《理想國》中有個故事,說一個牧羊人無意中得了個可以令人隱形的金戒指,他因此可以做任何事來滿足自己的慾望,同時卻不用擔心被人發現。假設你是這個人,你會否選擇犯惡呢?──即使你的行為對社會整體利益沒什麼大的損害。

柏 拉圖、儒家以至當代哲學家弗洛姆(Eric Fromm)都認為,犯惡的人不僅危害社會整體,還敗壞了他自身。雖然表面上他的慾望得到很大的滿足,但其實卻將他人性美好的一面扭曲了。我常常說,如果 一個人只是關心自己,他並沒有完全實現自己。人除了關心自己,還會關心他人。如果一個人只是不斷滿足自己的慾望,對其他人漠不關心,甚至不擇手段地傷害他 人時,他同時也是在摧殘自己。

周:這是個很根本的問題。對柏拉圖來說,道德生活(Moral life)和幸福生活(Good life)兩者是不可分的。真正幸福的生活,是合乎道德及公正的生活。但現代社會卻將兩者區分開來,什麼是美好的生活,完全由個人決定。至於道德規範,則 往往被視為對追求個人幸福的一種限制,而不是構成幸福的必不可少的元素。

這是兩種完全不同的看生命的方式。你剛才說慾望的過度追求便是惡,但在資本主義社會中,它基本上鼓勵每個人不斷的追求慾望的滿足。它當然也有限制,但這個限制其實很單薄,例如不可傷害他人,不可侵犯他人權利等。所以,對很多現代人來說,幸福便等同於無窮盡的慾望的滿足。

陳:這 點我同意。現代社會是個多元社會,每個人的人生目標都可以不同,但這並不表示我們沒有相同的人性。譬如我們說這是一張椅、那亦是一張椅,就是因為兩者有共 同的地方。我們不會因為它們每張各有不同,便說每張都不是「椅子」。所以,我不明白今天為甚麼一談到人,便只能談論人的「個性」,而不談人的「共性」,從 而變成「有個性,沒人性」了。

周:讓我回到性惡的問題。你說慾望過了頭,便產生惡。那麼什麼是善?是否便是令我們的慾望恰而其份?

陳:也 可以這樣說,即善便是我們能夠把人性美好的一面表現出來。我們以前讀書時,最強調的是「德、智、體、群、美」這五育,沒有人會否認這些東西不好。為什麼 呢?因為它們展現了人性美好的一面。如果人能夠將它們表現出來,那對個人和社會,都是有益的事。所謂「育」,便是培育--培育這五種潛能,並將妨礙發展這 些潛能的東西消除掉。對我來說,這都是常識。從希臘哲人、孔子到古印度的思想,都是這樣說。但很奇怪,現在負責教育的人,卻都不談這些了。

周:你是否在說,善其實先於惡,因為人本身便有這些潛能,而惡便是阻礙這些潛能的東西?

陳:我們毋須這樣區分先後,因為人性有很多方面。舉例說,人有慾望、情緒、喜歡過群體生活、恐懼死亡、享受追求知識的樂趣等種種面向。我們可以說,如果一個人能滿足他的慾望,亦能表現他的其他潛能,並且保持和諧,那麼這個人就是幸福的。

當 然,慾望很多時會和其他價值發生衝突。所以,關鍵是要有適當的調節,並儘量將人性表現出來。我們毋須唱高調,說人要犧牲自己來實踐理想。很多細微的地方, 需要具體分析,但基本原則是可以確定的。我想很多人都會同意,如果一個人有很好的知己朋友,和諧的家庭,擁有知識,享受藝術,為人有道德,基本的物質生活 得到保障(不是每天大魚大肉),那他便是一個幸福的人。誰能否認,這便是幸福的人生呢?

周:我同意你所說。但在實際生活中,每個人都會面對很多限制。知與行之間,往往有很大距離。

陳:這 當然。一個人的限制,包括兩方面。一方面是自己內在的慾望。在慾望的引誘下,有些人會犧牲一些很重要的東西,甚至包括自己的親人朋友等;另一方面則是外在 的壓力。譬如有人窮得三餐不繼,還有一家幾口等著要養的時候,如果有人引誘他去打劫,他很可能會做。又試想像一個間諜被敵方要脅他做反間諜,否則便對他不 利,我想一般人也很難抵擋這誘惑。因為沒有人知你賣國、亦沒有人知你忠於國家。換句話說,忠於國家對你沒任何好處,但你不忠卻使你得到很多好處。

每 當我在報章雜誌看到這些故事,我便常想,如果我身處其境,又能否拒絕呢?這是個大問題,有時自己連想都不敢想。這些要身歷其境才敢說,否則都是「空口講白 話」。壓力和誘惑的性質,其實一樣。儘管每個人面對的壓力和誘惑不同,但當堅守原則對你個人生命及家人幸福都毫無好處,甚至令你身敗名裂時,人真的很難抗 拒。

所以,誘惑是雙方面的。人如果要擺脫誘惑,一方面本人要主動努力脫離這種狀態,另一方面則要有外在客觀條件的配合。但我同意人有很多限制,而當人真的去到極限,便會感到很無力。這種無力感,不僅源於外在的壓力,也源於人內心的軟弱。

周:我覺得人的意志其實很軟弱。一個人不行惡,很多時候只是因為運氣好。

陳: 對。也許只是因為我們條件好,才不用為應否打劫銀行而掙扎。所以,每當我設身處地為他人著想,就會原諒很多人。

東:我也這樣想。有時別人認為我做了好事,但我會覺得只是自己未遇到一個令我做壞事的處境。而我們認為某個人是好人,很可能只是因為事情還未去到一個令他做壞事的境地罷了。

陳:所以我有時想,一個人所得到的稱讚,到底在多大程度上,是他所應得的。例如我小時候考試考得不錯,沾沾自喜,後來才發覺只是因為成績比我好的那個同學,家裡太窮,沒錢繼續唸書而已。別人稱讚我,但這是否都是我應得的呢?當然,我的努力有一定影響,但更多的也許是運氣。

周:這 牽涉到幾個重要的問題。第一是幸福和運氣之間的關係,第二是道德和運氣之間的關係,第三是社會分配正義和運氣的關係。這三者都是當代道德哲學十分關心的問 題。運氣意味著生命中,有太多的隨意性及難以由個人意志控制的東西。但倫理學追求的,卻往往是必然性和普遍性,因此兩者存在很大張力。

你剛才談到內在及外在的壓力,我認為也不純是個別人的特殊問題,而是和我們的社會環境很有關係。最明顯的例子,便是資本主義不斷製造人的慾望,並鼓勵我們不斷消費。如果真的有柏拉圖所說的「隱形金戒」,我猜度很多人都會用。

陳:你 說的是現實情況,但我剛才說的,是人如何才能獲得幸福。現實的人往往不追求幸福,又或誤以為慾望的滿足便是幸福。弗洛姆便認為這是現代人最大的問題,例如 那些愈有權力、愈富有、愈有名聲的人,往往反而愈多恐懼、愈空虛、感情愈脆弱。我們整個社會現在行的路,和人應該走的大方向其實背道而馳。

周:你認為有出路嗎?

陳:要改變大勢很難。有人曾想過用社會主義來改變這大方向,但現在卻只剩下資本主義一枝獨秀。但社會主義失勢,並不表示資本主義便是對的。

東:但如果現代人在無止境地追求慾望時,根本不覺得恐懼,我們又憑甚麼指責這些人在犯惡?

陳:世事並不是你以為是甚麼,便是甚麼。人很多時候會自欺欺人。你看看現在的社會,有多少人正在飽受精神壓力和內心恐懼的折磨?如果追求慾望的滿足,便會使人變得更快樂,變得不會空虛,那麼人根本就不用追求「德、智、體、群、美」了。

周:所以你始終認為,幸福的生活是有標準可言的?

陳:對, 最少這是我自己的體驗。例如我初患癌病時,仍有很多「得失心」,因為放不下得失,所以便不開心。但當我經過大病後,便超越了這個心,心境變得很舒坦,不再 患得患失。當然,我不是說,凡事皆絕對,人人必須一樣。畢竟每個人的個性都不同,關鍵是如何將情緒、感情、興趣等結合在一起。

我覺得恰如其份很重要。人應當向著目標奮鬥,但當你盡了本份後,結果如何也可心安理得。就如林則徐的女婿所說的「還於天地」,即將結果的部分,留給天地決定。這也是還於上帝的意思。我覺得這樣的人生觀挺好,一方面進取,另一方面又能放下。

東:但 這又不是完全放下,因為你尚要盡自己的本份。但深入些想,這對某些人來說,其實挺困難的。因為當盡了力的那一刻,你心裡一定希望自己能夠成功,否則你不會 有那麼大的動力。但當有你這種想法時,人對於自己的追求,又會多了一分懷疑。要一方面執著,另一方面又能放下,真是談何容易。

陳:我同意這種境界很難達到。我們做一件事,總希望它能成功,而失敗後自然會傷心,甚至遷怒於人。所以,這是修養的問題。

周:讓我再回到惡的問題。其實討論惡,除了對自己外,一般也指對其他人作出傷害,這便牽涉到個人與社群的問題。所以,一個人的幸福,除了個人層面,也牽涉到我們與所屬社群之間的關係。

陳:這 當然重要。人對自己有責任,也對其他人有責任。古人喜歡從兩方面一起說,即個人幸福和道德責任兩者不可分。我雖然是我,但也是社群的成員,所以對社群亦有 責任。我甚至覺得,我與社會的關係,其實是「我」與「我」的關係。為甚麼呢?因為人性之中有合群的特性,所以當我與社群有個合理的關係,則我與我的人性便 有個合理的關係。柏拉圖、康德以至孔子都提到這方面。例如儒家說「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修身是要通過「齊家、治國、平天下」來實現的,而不是彼此 獨立,各不關涉。

現代人卻喜歡將兩者分開。這樣一來,道德便成了一種限制,一重壓力,外在地限制你個人幸福的追求。這等於說,本來我是不願意遵從什麼規範的,但因為社會訂下了一些規則,我才迫不得已地服從。

如 你上面所說,這是個根本的轉變。如果道德是人性美好的表現,那人應該很開心才是。儒家說「好德如好色」,便是說愛道德,就好像喜歡「靚女」一樣;「惡惡如 惡臭」,便是說討厭惡行,就好像討厭臭味一樣。一個人如果能夠這樣,便會處於一種和諧狀態,道德心和慾望之間合二為一,也就會以行善為樂。

周:回顧你的一生,有沒有哪個時刻,自己是十分軟弱,經不起誘惑的?

陳:我真的很幸運,從未遇過什麼大的誘惑。我小時候的生活曾經很困苦,但沒有甚麼誘惑大到令我犯「罪」的地步。

周:或者這與個人性格有關。

陳:這個也是。我的父母對我教育比較嚴厲,所以每當做錯事,我都會有罪咎感。小時候犯了小小錯,便會羞愧得想找個洞爬進去。但我必須承認,那也是因為沒有甚麼大的壓力迫我鋌而走險。

周:這又回到今天討論的主題,即惡、幸福與生命中無從控制的運氣這三者之間的關係的問題。

陳:確實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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