斌仔
最近思存就《星期日檔案》關於斌仔的特輯,寫了一篇「為誰而生?(記斌仔)」,引起一番討論,很值得一看。
我亦有參與討論。以下是我剛才的留言(在思存版上的留言,有些錯漏,以下是修訂版):
縱觀這幾天來我接受到的訊息、身邊人的反應,其實大部份人是支持安樂死的(或者我的圈子小吧)。
當然,斌仔一事,除了談安樂死之後,還有很多事情可以考慮和思考。而談安樂死,還需要很多前設……恕我不能在這裡詳談。
只想說,這個社會很可笑。明明有一大班人贊同,兼有合情合理的理由,但這些聲音總被壓下去。
有些人甚至可能說,算吧,安樂死無論如何也爭取不了。請你珍惜生命,做生命鬥士。
我突然間很討厭這些人,說大局而定、大勢所趨,跟住舉白旗,然後叫其他人不可「知其不可而為知」,同時奚落「知其而不可而為知」的人是不識趣,愚不可及。這些可憎的人當中.當然也包括叫人不要對抗中央爭取民主的人。
可笑的是,很多「歷史偉人」往往卻是因為他們「知其不可而為之」而被受稱頌。
我想問這班扯白旗的人:被強姦的人,是否不可以叫「不」?相反更要知情識趣地,與強姦者一起越快樂越墮落?被強姦的人叫「不」,是不是「知其而不可而為之」,不識趣兼愚不可及?
2 Comments:
Cloudless: 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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